查詢您名下的案件進度
免撥打電話、免到場詢問、不需要知道案號。登入後即可查看名下所有相關案件——無論您是報案被害人,或帳戶遭警示的當事人。
採用與綜合所得稅申報、健保快易通相同的身分驗證機制(TW FidO)。
僅本人可查詢本人案件,無法查詢他人資料。
僅本人可查詢本人案件,無法查詢他人資料。
▶ 本示範版:點擊登入按鈕即模擬登入成功
✓ 已登入 · 本示範提供兩種當事人視角,點擊切換:
目前狀態
檢察官偵辦中
距報案已 78 天 · 資料最後更新:今日 06:00
✓
受理報案
2026.03.24
案件成立,帳戶列為警示,所有金融功能暫停。
警察機關
✓
當事人主動報案(報案者身分)
2026.04.07
當事人主動向警方報案,說明帳戶遭詐騙集團騙取使用,本人亦為被害人。距帳戶警示 14 天。
警察機關
✓
嫌疑人筆錄完成
2026.04.23
由戶籍地偵查隊承辦警官通知,當事人以嫌疑人身分接受筆錄,並表示同意返還款項。距主動報案 16 天。
警察局偵查隊
✓
發函銀行辦理款項返還・移送地檢署
2026.05.12
警局發函警示銀行,由銀行聯繫匯款人領取返還款項並簽署和解同意書。全案卷證移送地方檢察署。距筆錄 19 天。
警察局偵查隊 → 警示銀行・地方檢察署
✓
分案至檢察官
2026.06.10
案件分派至承辦檢察官。距移送 29 天。
地方檢察署
檢察官偵辦中
2026.06.10 起
偵辦期間如需補充說明或文件,可由下方「自主補件」提供,不需等候通知。
地方檢察署
偵查庭開庭 即將進行
2026.06.15
當事人收到刑事被告傳票,前往地檢署出庭應訊,向檢察官陳述自己為被動收款之無辜第三方。
地方檢察署
偵查終結
不起訴處分書或起訴書送達。
帳戶解除警示
銀行依檢方處分結果解除帳戶警示,恢復金融服務。
自主補件
已與匯款人完成和解?上傳和解同意書,直接歸入案件卷宗加速審理——不需要打電話詢問該交給誰。